为了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、教育部、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《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》和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〉的办法》,顺利实现我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任务,依据《多伦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》要求,结合我镇实际,特制订本实施方案。我镇积极做好汉语言文字工作各项工作。